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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确定年终奖励方案(2/2)

公司上下均能悉心接受。第二个问题更是这位副董事长的私事,她孙敏霞要怎样处理她自己的利益,于旁人无关,无非是将来办过户手续时转换一个名字而已。第三个问题更是无关大局,房产仍旧归属于公司名下,这种安排几乎等于零。

于是,在场的人员均不作声,更没有提出异议的。在场的人更关心的是年终奖励的第二类奖——现金奖。

孙敏霞见无人应答,便提议对年终奖励方案中的第一类奖——物质奖进行举手表决,同意该方案的举手。结果在场人员均举手表示了赞成。

接着,财务主管荣超英对年终奖励的第二类奖——现金奖进行了说明,孙敏霞仍是先征求大家的意见,在场人员仍是默不作声,没有异议。于是,孙敏霞又提议举手表决,结果也是一致通过,均投了赞成票。这样,整个年终奖励方案便算是一致通过了,圆满地完成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程。

根据年终奖励方案,第一类物质奖励的安排是,公司总经理蔡振东享受了公司安排的那套面积为一百三十六平方米的大号房子的使用权,公司股东(副董事长的私人顾问)赵彦直先生和财务主管荣超英分别享受了公司安排的那套面积为一百零二平方米的中号房子的使用权,董事长助理沈秋芳和总经理助理邓康分别享受了公司安排的那套面积为八十点六平方米的小号房子的使用权。这样,本来副董事长孙敏霞可以享受的大号房子的权利便转换给了蔡振东,而孙敏霞实际上只是享受到了中号房子的使用权,并且两位董事长都在形式上退出了公司的奖励安排,达到了恭谦的效果和模范的作用。为了让公司全体员工的心理都能达到平衡,财务主管荣超英在宣读方案时特别解释,物质奖励,也就是这个安排住房的事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次,且每个人都有机会。

第二类现金奖励的安排是,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每人十万无人民币,各位董事每人八万元,财务主管、董事长和总经理助理及副董事长顾问每人六万元,中层管理职员(各部门正副经理)及两位秘书每人五万元,一般职员每人三万元,清洁人员和厨房人员每人六千元。为规避纳税,每人的资金分三个月至六个月分期分批发放。因为大部分职工在内部认购商品房的时候,都是公司代缴了首付款,故此,公司可以用这笔资金追还借款。

这次董事会也是孙敏霞分娩前后一年的时间里主持的最后一次董事会。按照孙毅恒和孙敏霞父女商量的意思,孙敏霞在分娩前六个月和分娩后六个月不再主持董事会,由孙毅恒从s市赶到江川来主持,这就是孙敏霞为什么要提议为董事长孙毅恒安排住宿的原因,怕公司有事需要孙毅恒在江川常住。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公司董事会的日常事务和决策仍由孙敏霞负责处理,只是需要副董事长助理和秘书,也就是沈秋芳和邹莉负责收集和传递一下信息。在这次董事会上,孙敏霞也就此事作了说明,并征求了各位董事的意见,五位董事都一致表示同意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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